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以工科专业为主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创办五十多年来,学院秉承“求是、笃实、创新、立业”的校训,按照“内涵发展,质量立校;开放融合,服务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质量为本,培养技术应用型、工程实施型、基层管理型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致力文化传承,强化科技服务,拓展开放式教育。目前,学院政校企合作平台稳固,社会服务能力强,是广东交通行业高技能人才和广东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学校有广州天河和花都两个校区,开设专业64个,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为适应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用人部门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公路学院(天河校区) |
土木工程专任教师 |
道路工程专业:路基方向、路面方向 |
2 |
土木工程专任教师 |
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桥梁方向、隧道方向 |
1 | |
工程管理专任教师 |
工程管理专业(本科为工民建或土木工程专业) |
1 | |
土木工程专任教师 |
土木工程专业或结构工程专业 |
1 | |
土木工程专任教师 |
结构工程专业:结构检测方向,熟练掌握基桩检测、桥梁检测、结构物检测技能 |
1 | |
汽车学院(天河校区) |
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专任教师 |
汽车工程,汽车检测、维修技术类,汽车电子技术 |
2 |
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专任教师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类 |
1 | |
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专任教师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工程机械营销 |
1 | |
物流与运输学院(天河校区) |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任教师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任教师 |
物流管理或物流工程 |
1 | |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天河校区) |
交通运输工程专任教师 |
铁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土木工程(铁道)等相关专业 |
2 |
土木工程专任教师 |
桥梁与隧道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
2 | |
土木工程专任教师 |
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 |
1 | |
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专任教师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车辆工程(铁道)等相关专业 |
2 | |
交通运输工程专任教师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
2 | |
海事与港航学院(花都校区) |
交通运输类专任教师 |
航海技术及相关专业 |
2 |
交通运输类专任教师 |
船舶驾驶专业 |
1 | |
交通运输类专任教师 |
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 |
1 | |
交通运输类专任教师 |
船舶电气电子或相关专业 |
1 | |
交通运输类专任教师 |
港口机械类专业 |
1 | |
交通信息学院(花都校区) |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专任教师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任教师 |
电气技术、自动化、控制工程及相关专业 |
1 | |
口岸商贸学院(花都校区)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任教师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 |
1 |
旅游管理专任教师 |
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 |
1 |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花都校区)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任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及相关专业 |
2 |
专职辅导员 |
管理人员 |
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
10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无违纪违法记录。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限40周岁以下,本科生限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6月30日。
(7)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优秀本科毕业生也可报名;专职辅导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待遇及优惠条件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应聘岗位,否则不予受理。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资格证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gdcpzp@126.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我院将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六、面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我院亦拟采用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学院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院领导以及人事处、相关职能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时间约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非教师岗位的不进行试讲。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和考察
每个岗位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均达不到80分,则该岗位另行组织公开招聘。已确定的候选人,其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及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规定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九、需说明的问题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高等院校2013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
电话:020-7025933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陈老师、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