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说课
(1)时间:2013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8:00开始。
(2)地点:南康市第三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内容,
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入闱人员须于5月3日前上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招聘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六)体检及公示
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某学科岗位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见南康教育网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体检后,在南康教育网公示栏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1、体检公示期满,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时,拟聘人员与南康市教育局签订拟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已签订拟聘用合同人员,经报请南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2013年8月20日之前,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六、优惠政策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或设区市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在外在职高中教师,年龄男45周岁(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政审合格,可免试调入。
2、在外在职高中教师,在笔试成绩中可享受教龄加分。2年教龄的加基本分2分,每超过1年加0.2分,依次类推。
3、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4、2012年9月,经南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仍在我市教育系统见习的大学毕业生,经见习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七、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申请辞职或申请调离。如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见习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的;
(4)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南康市城区益民路(第一小学旁)
联系电话:0797-6646561
网 址:南康教育网(www.nkjy.com)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南康市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南康市2013年南康市招聘高中教师准考证及存根.rar
附件3:南康市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doc
南康市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doc
南康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南康市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计划表 | |||||||||||
学科指标学校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合计 |
备注 |
南康中学 |
1 |
3 |
3 |
3 |
1 |
2 |
2 |
4 |
1 |
20 |
|
第二中学 |
1 |
4 |
4 |
6 |
4 |
3 |
4 |
3 |
1 |
30 | |
唐江中学 |
2 |
3 |
4 |
4 |
4 |
7 |
1 |
2 |
1 |
28 | |
第三中学 |
1 |
2 |
2 |
2 |
2 |
2 |
2 |
1 |
2 |
16 | |
职业中专 |
1 |
1 |
1 |
1 |
|
|
|
1 |
1 |
6 | |
合计 |
6 |
13 |
14 |
16 |
11 |
14 |
9 |
11 |
6 |
100 |
附件3:南康市2013年招聘高中教师现场验证时间安排表
招聘学科 |
现场审查验证时间 |
语文、数学、英语 |
4月10日—11日 |
物理、化学、历史 |
4月12日 |
政治、生物、地理 |
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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