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三年玉环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岗位、人数、相关要求3月6日前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二)招聘对象
1.玉环籍生源,玉环户籍或父母一方为玉环户籍的非玉环籍生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玉环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省运会比赛金牌”、“全运会比赛前8名”、“亚运会比赛前12名”、“奥运会参赛资格”之一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技师资格。
3.台州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户籍落户截止日为2013年3月6日。
(三)招聘条件
1.职业高中专业课、中学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取得省级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级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的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以报考。预计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考,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招聘条件补充说明
1.下列应聘人员实行直接考核招聘方式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玉环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应聘体育教师岗位。
2.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技师资格,应聘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报考者先参加笔试,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即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上述1、2三类人员,具体招聘计划数和招聘方案另行通知,如符合招考公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的,也可以参加相应岗位的招考,程序和环节同其他报考者。
3.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专业参考高校学科目录设置,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及职业高中专业课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小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或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4.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报名时间一天半,具体为2013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3月8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审核地点:教育局一楼大厅;电子摄像地点:教育局512办公室。
3.随带资料:
(1)往届生,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如户口已经迁出,则指大学入学时,有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技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以及《2013年玉环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2)应届生,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如户口已经迁出,则指大学入学时,有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毕业院校提供的毕业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相关证明(需证明是否为师范类毕业生,同时证明系何专业毕业,以及所申请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和任教学科)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以及《2013年玉环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3年玉环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下载。
4.考试费:按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门48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两门(详见3月6日“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玉环教育信息网”上的公示)。不指定复习用书,考生可参阅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栏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省教育考试网没有公布的学科,请考生自行把握。
笔试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初定为4月13日(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学科岗位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2.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四类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其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的成绩分别按60%和40%计入面试总成绩。
4.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另行通知(时间暂定7月中下旬)。
(四)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分数各按50%计入总成绩。
2.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等分数计入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总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分数仍并列,则以笔试分数中的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
(五)体检
1.体检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以查阅本人档案为主,入围体检者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密封)转移至玉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无法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无法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档案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将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择岗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师分配和调动工作的若干意见》(玉教〔2012〕29号)的精神,报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分配方案在面试前一周内公布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玉环教育信息网”上),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择岗、拟聘用公示无疑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农村户口的聘用者在见习期考核合格后,需先办理户口农转非后再办理相关续聘手续。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派遣证。
三、其它规定
(一)凡报名时没有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其中,技师,聘用在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二)新聘用的教师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予递补。
(五)报考者在应聘期间请密切关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玉环教育信息网”的有关通知。
(六)特殊教育教师、技师、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聘用的玉环籍优秀退役运动员只能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若离职,则自动解聘,解除其正式在编身份。其他人员,若调动,必须完成6年教育工作服务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 环 县 教 育 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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