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3年1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地点: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凭身份证领取)。
个别路远的应聘者(宁波大市外)可在1月26日上午8:00之前到考试现场领取。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3年1月26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中学(宋诏桥中学在麦德龙商场西边,鄞州电视台南面)。
可乘以下公交车到达:101路、102路、103路、106路、118路、365路、367路、368路、390路、506路、511路、530路、666路。
附件:
1、 笔试人员名单.rar
2、 笔试考场规则.doc
2013年1月16日
附件2:
笔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除考试另有规定外,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尺子参加考试。不准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物品入场。如已带入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处于关机状态,并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五、答题前应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检查试卷是否有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考试开始前不得答卷;不得在试卷(答题纸)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
六、应试人员答完题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喧哗,更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
七、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
九、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