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学科)、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说明
1、招聘对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2、职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确定。详见附件2。
3、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察要求。
4、应聘人员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5、生源、户籍不限。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7日10:00--15:00。
2、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二楼平台(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如应聘者已有毕业证书的要求带学历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的,也可提供。
4、应聘者按学科进行报名,在签约阶段明确职位。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学科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名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试在报名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
五、签约
应聘者按其报考学科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职位,若有放弃的可在该学科招聘指标数2倍内依次递补。完成职位选择的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鄞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公示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87525740、87525748
监督电话: 96178、87406572
附件:2013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第一批招聘需求表.rar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教师试题推荐: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教师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