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2 |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1、户籍要求:具有上海市户籍。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社会人员,须具有艺术特长。 3、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上岗证书(必须是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 4、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 5、须参加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以上。 6、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含35周岁)。 7、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第二批招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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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浦东新区新场镇众安路800号 |
邮编:201314 |
联系人:胡宏芳 |
联系电话:15921256655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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