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加快推进金山教育现代化步伐,经区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二)应聘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师,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本科或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前教育大专应聘者须为本区户籍。
(四)非上海生源应聘人员须为2013年“211工程”高校或本科阶段为省级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应聘者须本科硕士连读)。
(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七)应聘人员应具有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和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即87分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即80分及以上)。
(八)应聘人员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应聘英语教师应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九)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修学科成绩应为合格及以上。
(十)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三、招聘安排(分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1.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列为第一阶段招聘对象。
(1)“211工程”高校201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等毕业生除外;
(2)本科阶段为省级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等毕业生除外;
(3)本市其他区(县)在编优秀教师。
2.招聘时间
2012年11月——2013年1月
(二)第二阶段
1.招聘对象: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
2.招聘时间:2013年2月——2013年5月
四、招聘程序
(一)第一阶段
1.报名及材料提交
应聘人员于2012年12月15日之前自行联系招聘学校投递本人简历,学校筛选个人材料,确定初步意向。
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①身份证;②毕业生推荐表或学历证书;③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 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英语等级证书;⑥在校学习成绩证明或教育工作经历证明;⑦其他相关材料。
2.教育局审核
学校于2012年12月21日之前将初步意向人员材料复印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应聘环节。
3.学校综合考核
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并于2013年1月11日之前对审核通过人员试教、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核,学校与考核通过人员初步签订就业协议。
4.教育局笔试
学校综合考核通过人员参加由区人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通过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笔试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5.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政审。
6.公示
健康体检和政审合格、心理素质测试报告“不低于均值”的拟录用人员,在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新职工录用手续”。
(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未完成2013年招聘计划、尚需招聘的学校,由教育局通过有关程序统一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及程序等将于2013年2月底之前通过“上海市金山区教育门户网”(http://www.jsedu.sh.cn)发布。
五、本简章由金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21-57950985
附件:
《金山区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及
《金山区教育局2013年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金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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