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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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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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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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学生: 1、上海市户籍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非学前教育 专业的毕业生,须具有艺术特长; 3、须持有各类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学前教育上岗证(幼儿园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上海市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二级甲等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一级合格证书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大学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须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其中艺术类毕业生须学校三级英语合格证明)。4、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 5、须参加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6、热爱幼教事业,爱孩子,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 7、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8、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9、有舞蹈、乐器、美术及其他特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社会录用人员: 1、上海市户籍。 2、须毕业于师范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前教育专 业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择优录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3、须是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等第奖。2006年以后的毕业生除外。 4、应聘人员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上岗证、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各类从业资格证书。 5、品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持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6、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 7、须参加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8、热爱幼教事业,爱孩子,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岗敬业、锐意进取。 9、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
本园招聘程序 1、预约:有意者请与联系人电话联系,预约时间面试。 2、面试:带好能够证明你所在院校求学的证明材料;有艺术特长的请带好相关证书等材料;带好在校获奖证书原件。 3、实习:应届毕业生面试通过者可安排在本园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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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2人 |
应届大学生或社会录用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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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御山路391号 |
邮编:201204 |
联系人:龚老师 |
联系电话:15021316836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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