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2 |
本市户籍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
1.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2.品貌端正,身心健康。 3.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具有本科学历。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需具有幼儿园教师上岗证。 5.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需达到录用标准。 6.须参加市教委人才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专业技能扎实,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需具有艺术特长。 8.择优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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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航头镇航梅路525弄5支弄5号 |
邮编:201316 |
联系人:沈老师 |
联系电话:68221872 |
学校网址:http://3102250062.age06.com/310225/1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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