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公 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我市师资需求实际,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人数等详见《2013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至1995年1月期间出生)。
(三)报考对象为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以及2013年毕业生,报考时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大专毕业生限南通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应聘者于1月24日-26日到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报名大厅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缴纳报名费100元,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在核查原件、复印件后,收取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按2:1开考(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ghrss.gov.cn)、如皋教育网(www.jsrgjy.net)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1月27日08︰00~10︰00,改报名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四、考试
考试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1月27日下午2:00-5:00到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分别占20%、80%。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内容(约占75%)和相应学段学科的教材教法(约占25%)。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三天内,将在如皋教育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招聘计划在5人以下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在5人及以上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段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后当场上课。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办法是:在面试合格(60分及以上)者中,按照学科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3.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报考职教岗位的应聘人员,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聘用,但须在聘任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规定计划内聘用工作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如皋市教育局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皋市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参加全程监督和指导。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513-87623033、87623071、87199166、87650716。
八、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如皋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23070,87650716
《2013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2、《报名登记表.zip》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皋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