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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中(含职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优化队伍结构,满足新高考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高中紧缺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4.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拟选调高中教师30名。具体选调岗位及名额安排见下表:
三、选调对象
潜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潜山市域外符合外地调入条件的在编在岗高中教师。
四、选调条件
潜山市域内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及以后出生);
3.潜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教师,在潜山市至少有五年的在编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不受五年在编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条件限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5.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潜山市域外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本人或配偶是潜山籍,或在潜山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
3.潜山市域外在编在岗高中教师;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5.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五、选调程序
(一)公告
选调公告将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考试和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查阅。
(二)报名、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报名时间
潜山市域内报考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潜山市域外报考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潜山市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潜山市域外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表彰和学科教科研成果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学校同意参加选调的意见(此材料需经现任教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潜山市域外报考人员还须有主管部门的意见,“选调报考证明”见附件1和附件2),2寸近期证件照3张。
②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潜山市域外报考人员现场填报《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外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潜山市域内报考人员现场填报《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本地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选调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考试
各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特别紧缺学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若某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该学科岗位增加笔试环节,依笔试成绩高低,按相应学科岗位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遇笔试,笔试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无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环节80分,答辩环节20分),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含加分),如实际进入面试考生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须达75分(不含加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递补等环节。
面试使用的教材为潜山市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中所使用的教材。面试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加分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加分,报名时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书原件等材料,现场填报《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1.表彰类:省级特级教师加3分,省级、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星分别加2分、1分。
2.学科教科研类:近5年来(2017年7月以后),参加优质课和基本功大赛评选,获省级以上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获市级一等奖加0.5分。
3.学历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加2分。
以上每项按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积分。最高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五)考察、体检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加分”合成确定。各选调岗位根据有效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报考教师,按报考学科总成绩名次,每一学科岗位限1人。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有高中学校在编教师工作经历的、年龄小的先后顺序优先,如仍不能确定,则通过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工作由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其中潜山市域外的选调人员还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并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由于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岗,同一学科有几个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本市域内的教师由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本市域外的教师按照外地调动的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被选调人员按选调单位的岗位指数重新聘任职称岗位。调入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本市域内的教师将调回原单位,本市域外的教师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其他合适学校。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1.本次选调在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加强宣传,严格把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公开选调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如发现有人员工作失职,把关不严或帮助他人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3.本公告由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8937867(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37158(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潜山市2023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外地教师报名表和选调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