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宿松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严格按照《安徽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规定的计划数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据此,确定唐依莹等309名考生为宿松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详见《宿松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按岗位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7月17日资格复审对象为小学学段的10个岗位及初中学段的生物学、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美术、音乐等6个岗位的考生;
第二批:7月18日资格复审对象为初中学段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8个岗位的考生。
三、资格复审地点
松兹小学科技楼一楼阶梯教室。
五、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
(一)《2023年特岗教师报名表》(7月14日-17日可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笔试准考证。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1.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打印〕,以及“本人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出面承诺材料,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化学”岗位的本科学历人员,如本人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所学专业未注明“师范”或“师范类”,除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书面承诺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一项:
1.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内容应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XXX大学XXX学院学习,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等信息)。
2.大学毕业生派遣证(即大学毕业报到证):需已注明“师范”或“师范类”“师范类毕业生”等字样。
3.大学毕业生档案中的高校成绩单复印件:可由大学毕业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上须有“教育学(必修)”“心理学(必修)”“学科教材教法(必修)”等课程的合格成绩。
4.2023年应届毕业的,可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成绩单上须有“教育学(必修)”“心理学(必修)”“学科教材教法(必修)”等课程的合格成绩。
(八)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专项招聘“宿松籍”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九)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
2.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教育局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递补人选由县教育局商县人社局共同确定。
3.后续现场资格复审递补、面试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
3601?type=4&action=list)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签定聘用协议书等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宿松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