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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安徽省宿松中学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宿松中学始建于1939年,2001年被批准为市级示范高中,2009年被批准为省级示范高中。2003年9月宿松中学迁入新址,占地224亩,建筑面积63400平方米。学校现有6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近4000人,教职工261人。近年来,学校围绕“创安徽名校,育一流人才”办学目标,办学治校水平不断提升,高考各项指标连创新高,本科以上达线率稳定在97%以上,一本达线率跃升到85%以上,每年均有学生录取到“清北”等著名高校,在全省优质示范高中内稳居前列。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5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安徽省宿松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公告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安徽省宿松中学网(http://www.ahsszx.cn/)上统一发布,并同时向相关高校校园网站推送,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安徽省宿松中学网发布。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2023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与专业;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能在2023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在宿松县人社局、宿松县教育局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由宿松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邮箱:ahssszx@126.com;现场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下午17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9时至12时);逾期不再接受补报。
3.报名材料
(1)《2023年安徽省宿松中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材料(已取得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人员提供于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书面承诺)等。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络报名时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学校,如“数学张三某某师范大学”,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ahssszx@126.com,并注明邮件标题:应聘学科+姓名+毕业学校;现场报名时,请准备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审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告知;现场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于3月16日下午14时至17时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进行报考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必须有效、保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如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过多,则该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和内容:采取无生上课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无生上课内容为招聘岗位教学内容(高中必修),现场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面试当天考生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备课时间为40分钟,无生上课时间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
3.成绩计算:无生上课和现场答辩满分各100分,面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70%+现场答辩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成绩公布与运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无生上课成绩仍相同,则加试无生上课)。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由学校安排顶岗实习,实习期内由学校计发实习工资。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2.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结合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考察对象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向招聘学校提供个人档案材料、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办法处理)。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期限3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严格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徽省宿松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7836556(安徽省宿松中学)
13855648728(朱主任)
监督电话:
0556-7813433(宿松县教育局监审室)
0556-7813475(宿松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6-7849317(宿松县人社局事业股)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