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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湖北省咸丰县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咸丰县2023年度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教师30名(道德与法治教师2名,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3名,生物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历史教师4名,英语教师4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体育与健康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
咸丰县2023年度招聘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4名(小学语文教师1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小学科学教师1名)。
咸丰县2023年度招聘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教师3名(初中数学教师2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岗位资格
1.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材料。
2.专业条件:
(1)咸丰县2023年度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教师不限制专业。
(2)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条件
3.年龄条件: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资教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士以上学位、资教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非咸丰户籍不能报考。所在户籍时间以湖北省教育厅、人社厅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5.其他条件:
(1)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2)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笔试
按照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bea.edu.cn/)要求报名并参加笔试。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所需专业,系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因本次考试没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环节,所学专业是否符合上述岗位要求,请主动联系咸丰县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718-6821203。
四、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须首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才可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招聘岗位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数比例不足1:3时,可不核减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所有考生进入面试。
所有招聘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待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和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需应试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具体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学历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
7.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2寸照片2张(底色不限,在照片背面写清报考学段学科、姓名)。
以上1-6项材料复印件必须按先后顺序装订,一次性提交。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特别注意: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在职在编人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的,须经相应主管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原件。
(三)面试资格复审要求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咸丰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人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按程序从笔试岗位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报考单位。递补期间,考生报名提交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并依次由下一位考生递补。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合格名单及面试公告等相关信息均在咸丰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咸丰教育,微信号:xfxjyjgzh)和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待笔试成绩公布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咸丰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发布。
六、总成绩公布
考生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测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七、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笔试成绩较高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依规可延迟体检的,遵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四)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依据岗位计划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工作岗位。体检延迟或考察延期的人员待考察合格后,在剩余岗位中选岗。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
十、公示和备案
招聘完成后,及时依规对拟聘人员公示、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人社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聘用手续。
(一)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二)用人单位根据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经历等相关管理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交齐相关证明资料。
(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测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拟聘对象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6821203
监督举报电话:0718-6822219
咸丰县教育局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