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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杭锦旗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解决基础教育学科教师紧缺现状,经杭锦旗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内蒙古师范大学定向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专场招聘只面向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计划招聘36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3年教育领域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本次校园招聘不限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2005年3月1日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8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3月1日后出生)。
(7)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普通话资格证(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英语、数学学科为二级乙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在入职一年内取得。
(8)专科起点本科需提供完整的专科学籍材料,专科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应聘人员学历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引进);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工作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为投递简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
(一)报名投递简历。
投递时间:2023年3月20日(周一)下午14:00-17:00
投递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现场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学习、实习、工作简历;填写《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3年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2.在校期间各科成绩(盖学校公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采取模拟课堂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每位应试者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试讲内容提前40分钟告知应试者,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本次面试不限开考比例;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网站公布;
5.择优录取。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试讲结果择优录取;
6.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五、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
1.体检地点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报人社部门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聘用及待遇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
(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聘用分配,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三)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面试成绩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所在院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聘用人员),入职时签订为期六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聘期12个月。
(五)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分别: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博士毕业生可申请4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毕业生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3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硕士毕业生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学科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
(七)新招聘教师可免费申请周转房。
(八)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四)所招聘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不得辞职或调离杭锦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0477-6622159
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8872
附件1.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3年教育领域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3年教育领域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专场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杭锦旗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