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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结构,打造“两专”教师队伍,推进优质教育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衢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计划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4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
(四)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引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对应专业要求。
(七)具有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3年9月30日前,应聘的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户籍、性别不限。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十)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及时面向社会发布招引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至2月28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1311825。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填写“获奖及荣誉情况”信息时请注意:
(1)每个项目最多只填写5项。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将大学本科期间以来(含工作期间)的信息一并填报;报考教研员岗位的人员,只填写2013年1月1日以来的信息。
(3)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的内容等;
论文目录应包括题目、本人排名、杂志(或会议)名称、获奖时间和等级、被收录情况等;
课题目录应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经费总额及所完成项目的验收(或鉴定)及获奖情况;
奖学金只限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填写,内容包括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所获奖学金的时间、等级(或名称)等。
(4)每项内容均要求上传证书或证明等附件材料(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原件)。
(三)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报名系统审核信息为准。资格初审时间为报名截止后1天内。
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信息。
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四)资格比选
1.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获得奖项及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依比选结果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2.若报考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由专家评审团对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引岗位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为保证引才质量,可根据报名人数、资格比选、面试面谈情况,调整或取消招引计划。
3.入围面试面谈对象、面试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35周岁以上的应聘人员,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符合衢江区人才政策的聘用对象,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奖励政策。
(五)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570-3838580。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