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内蒙古教师考编群,群号:129459991,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做好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按照《2022年度库伦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库伦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14名列编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度库伦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下同)。
招聘对象为与库伦旗人民政府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2018年)”的2018年自治区公费定向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2018年入学且202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业要求以《岗位计划表》规定为准。
2.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3.普通话等级要求。要求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库伦旗教体局一楼人事股。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8:30-5:30。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2018年)。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提交信息后,进入资格初审。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初审工作由旗教体局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
7.本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并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和“库伦教体”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在本次专项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旗教体局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要求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应聘人员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英语授课岗位除外)。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旗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患有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的其他疾病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旗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旗教体局研究,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和“库伦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报人社部门备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服务期以聘用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取消资格
(一)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含自动放弃人员)按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2018年)》中的第七条参照处理。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旗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考察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招聘各项环节。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本次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2022年度库伦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通过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和“库伦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监督受理电话:0475-4777430
附件:2022年度库伦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库伦旗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