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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2年度科左中旗校园招聘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
于2022年8月18日在内蒙古民族大学组织专场校园招聘,内蒙古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报名形式校园招聘,共招聘13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科左中旗蒙古族中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2022届及往届毕业生。
2.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至2004年8月18日出生)。
3.学历要求: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见《招聘岗位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资格证书要求: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标注为“是”)可以参加上半年招聘,持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两科《合格证书》报考。
5.普通话等级要求: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资格要求:应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证明材料)、学业成绩单参加资格审核。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由科左中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校园招聘工作组到内蒙古民族大学接受现场报名同时接受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2022届及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师范技能训练中心报名处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9:30-12: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9:30-12:00
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标题为“学科学历姓名联系方式”(如:高中物理本科李某某1500475XXXX);邮箱:tlzzmz@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只需提供原件图片即可)
(1)《2022年度科左中旗蒙古族中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须准备近期蓝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标注为“是”)持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两科《合格证书》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6.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及相关面试事宜。线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由科左中旗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予以说明原因。
2.资格复审。由校园招聘工作小组进行。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取得的证件等进行审核。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
(三)面试
由招聘小组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拟定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将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状况,语言表达能力、知识素养和发展潜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英语教师岗位使用英语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同级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计划岗位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按照教师“持证上岗”要求,通过招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先按报考岗位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取消资格
(一)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校园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校园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校园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八、其他事项
(一)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校园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科左中旗校园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科左中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五)本公告由科左中旗校园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