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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研员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市教科研工作水平,满足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按照《通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通机编字﹝2022﹞29号)和《2022年通辽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公告。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突出能力、业绩导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划选聘教研员26名,教师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2022年通辽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教研员含高中思想政治1名,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历史2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体育与健康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历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1名,中小学心理健康1名,中小学美术1名、中小学信息技术1名,学前教育1名,特殊教育1名,职业教育专业技术课(双师型)1名,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员1名。
教师含通辽市第一中学化学教师1名,通辽第五中学物理教师1名,通辽实验中学英语教师2名,通辽蒙古族中学语文教师1名,通辽市蒙古族学校语文教师1名。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本次教研员选聘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教研室教研员(不含通辽市教育教研室教研员),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含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师选聘对象为全市内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教研员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有具体要求的,需按岗位要求报考。
4.在编在岗教师,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6.具有一线教学经历6年及以上,具有《岗位表》要求的职称。
7.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含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须具有盟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取得教学基本功一等奖。其他岗位须具有盟市级专业相关荣誉。
8.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语文教研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9.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10.其他条件:
高中教师可申报高中及初中教研员岗位;初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研员岗位;小学教师可申报小学教研员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申报中等职业教研员岗位。
专业能力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教学研究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自治区相关教学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对相关学科课程标准研究造诣较深,掌握教、学、评一致性教学技术,在教学设计策略方面有较深的研究。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等信息化教学技术,能在学科教学及教育科研中起指导、引领作用。
组织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有协作精神、服务精神,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书面表达能力。
选调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和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
(三)教师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5.普通话水平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和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报考后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的公告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8日—7月1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5日9:00开始至7月17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tlszk@126.com。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
(1)2022年度通辽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4)教师资格证书;
(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职称证书;
(7)获奖证书;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提交信息后,进行资格初审。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报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聘由通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选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其他条件等方面的问题。
(三)资格初审
教研员资格初审工作由教育局会同相关行业专家对申报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教师资格初审工作由教育局统一审核,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评审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保持通信方式畅通,因应聘者无法联系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局组织专人对进入复审人员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3份,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公告为准),经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本次选聘设置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具有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自治区“321”人才第二层次人才等人员所报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面试
1.面试内容:
(1)教研员面试以“评课+实际操作+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评课50分,实际操作40分,现场答辩10分。
评课:评课采取听评录像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20分钟。
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为给定学科内容命制试卷,并附命题说明或试卷分析。
现场答辩: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
(2)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员面试包括统计图表制作、教育评估数据分析与质量报告和教育政策法规答辩,共100分。其中统计图表制作50分,教育评估数据分析与质量报告30分,教育政策法规答辩20分。
(3)教师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说课40分,现场答辩10分。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2.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应聘人员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英语学科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4.面试时间、地点以通辽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六)体检
1.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另行加试。
2.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下,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经选聘专项工作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考察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及试用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通辽市教育局网站及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九)办理调转手续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转(聘用)手续。教研室岗位职称聘任按照原职称等级聘任,教师岗位职称聘任按照《岗位表》职称等级聘任。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报名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选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通辽市教育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照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选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在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环节时,应聘人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等工作。
咨询电话:0475-8835306
附件:
1.2022年通辽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xls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