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石河子二十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石经开管发[2011]51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生。
(二)招聘条件
1、年满18岁以上(1994年7月以前出生),30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备与招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或已取得教育部门认定许可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对口;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2、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师范类非石河子地区定向生和委培生;
4、有不良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未消除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7、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二)小学: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起始时间:2012年12月20日。(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综合科4楼;
可在网上进行报名。发送邮件主题以“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报考职位”格式填写。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6日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石河子开发区22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个人材料(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与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及相关等级考试证书,在校成绩表,荣誉证书等,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招聘邮箱地址:zhangziyue@setd.gov.cn;
3、应届生可凭学生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被录用报到时,必须带齐所有证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特困生因助学贷款未还的应(历)届生必须提供院校证明;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公示
报名确认截止后,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公示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公示栏中进行公告。
(四)笔试
1、笔试语种:汉语。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新世纪教师素养;《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
4、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5、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不加分。《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百分笔试成绩,并从高到低分排序(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五)资格复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复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名额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面试人选。硕士研究生笔试或成绩名列招聘人数1:3比例之外的,可不受1:3比例限制参加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审查。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时,确定拟录用人选时必须提供,不能提供的取消公示和录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按公示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组织及内容
面试内容为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辨。面试无生上课时间为二十分钟,答辨时间为5分钟,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合计总分为100分,无生上课与答辨成绩按8:2权重进行分配。
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1小时做准备。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提出复查要求的,经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身高不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开发区人事局、社发局、22中学组成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综合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后,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6个月(不包含寒暑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0993-2610506
(二)监督电话:0993-2611578
(三)招考期间关于招考各方面的问题,由开发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组织人事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