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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县幼儿教师严重不足问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5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15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仪表端庄,热爱幼教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没有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是鹿邑县在编教师的;
2.曾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鹿邑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i.gov.cn)、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
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件传递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8月3日18时
3.报考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
(2)就业报到证(2022年毕业生无报到证需开具学校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鹿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6)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lyjyrsc@163.com,文件夹名称为XXX报考资料)。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与考生无法取得联系,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考生个人承担。
6.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四、考试
(一)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认: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分为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有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2.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年限内。服务期从办理手续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鹿邑,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提取人事档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纳入县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
七、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工作依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所有参与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疫情防控有关事宜按鹿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实施。
本公告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4—7288996
监督电话:0394-7699333
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