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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于都籍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任教。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于都县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经省市统一招聘进入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为: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三)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教师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高中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户籍要求:选调教师为于都户籍;选调教师的父母或配偶为于都户籍;选调教师的父母或配偶在于都工作。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和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三年师德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采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者;
6.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者;
7.正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选调过程中因隐瞒以上情况,取得聘用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报名与资格复审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方式: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和于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公告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复审时间:
7月14日—7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
(三)报名地点:
于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需提供的材料:
1.《于都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登记表》(见附件,简称“登记表”)一份,需教师所在工作单位、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人社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关编制证明原件;
6.学校任职证明(含近三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情况);
7.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按顺序用A4纸单面打印整理。
四、选调方式:面试
(一)形式:说课
(二)内容:班会课
(三)要求:说课重点考察应试者对所授教材内容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应根据说课内容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要对“为什么这样教”进行深入阐述。每位应试者在开始说课之前请用粉笔将抽取的说课课题书写在面试室的黑板上,供评委考查应试者的书写技能。说课时间控制在8分钟,分值100分。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流程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统计与公布
考场设7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试者公布,并让应试者当场签字确认。
(六)选调名单公示
按选调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选调)。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于都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体检
拟选调录用人员须参加于都县教科体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录用。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八)档案审查
由于都县人社局和教科体局共同对拟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予以审查,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九)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和档案审查合格的,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并按人事代理性质列入编制管理。选调回我县幼儿园任教的教师编制均统一使用幼儿园用人备案数管理。
五、岗位安排
选调人员作以下岗位安排:
(一)招才引才方面
1.特级教师,市级(指地级市,下同)及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优先免试调入,直接安排在县城学校任教,参照其在原单位所聘任且享受的岗位工资执行。
2.县外省重点高中现任教师,择优选调后直接安排在于都中学或于都二中任教,参照其在原单位所聘任且享受的岗位工资执行。
(二)调入岗位安排
1.在学校地域方面实行“县城到县城、农村到农村”安置(即调入前在县城学校的调入后也安排在县城学校,调入前在农村学校的调入后也安排在农村学校)。
2.选调的中小学教师安排在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安排在公办幼儿园。
六、纪检监察
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教科体局监察室将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请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97-6335325(县教科体局监察室)0797-6335361(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七、其他
1.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试时均应进行“扫码”和体温检测,显示绿码和体温正常(<37.3°c)的人员方可进入。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3天两检,方可参加考试。应考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时除外),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配合。排队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报名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必须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新冠肺炎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公开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非必要不到低中高风险地区。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公告解释权归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3.咨询电话:0797—6335361。
附件:《于都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登记表》
于都县跨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