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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发〔2020〕19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礼遇优待”教师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2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录用劳动合同制(雇员制)幼儿园教师2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学历与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先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岗位
招聘计划210名,招聘具体岗位另行发布。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8时—6月24日24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局网链接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具体详见报名网站上公布的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5日0时—6月26日24时。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平台不对未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0时—17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再次报名。
4.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28日0时—6月29日24时。初审通过之后,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5.打印准考证:笔试考试前3天,考生可以登录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共100分)
1.笔试形式:笔试科目题型含主、客观题两部分,闭卷作答。
2.笔试科目及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包括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包括对教学基本规律的把握、对教学片断的辨析等,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延伸阶段专业知识及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7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经查验“温州防疫码”(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里搜索,关联健康码和行程卡),处于“可通行”状态的进入考场,如出现“限制集聚”“不可通行”等字样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如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1.5倍,则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招聘计划的1.5倍,则按照进入资格复审和确定拟聘对象2个环节各淘汰不少于10%(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掌握,并且最终拟聘人数不突破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乐清教育局网站。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2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或学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认定报告)、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可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与岗位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如部分考生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及复印件。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由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面试(共100分)
1.面试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面试对象(不包括乐教政〔2022〕18号的8个学前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其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已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相关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形式及分数构成。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试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面试对象分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准考证号顺序由小到大)进行“蛇形排列”分组,各组分别进行面试考核。拟聘岗位数除以组数,取整为各组岗位初步计划数,若出现余数时,余数岗位按“蛇形排列”中的考生位次依次倒序分配到组。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规程届时发布在乐清教育局网站。
(五)初定对象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100分。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组按各自考核组的岗位计划数确定初定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者;2.试课成绩高者;3.普通高校学历高者;4.抽签确定。
(六)择园
择园方案详见附件;具体岗位原则上根据最终预计入围人数在面试前公布;择园出现缺额时在参加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择园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审核与体检
1.对初定对象进行初审(含档案、综合治理等),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
3.报考对象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并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八)公示、聘用
1.初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组织择园,择园后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合格后在乐清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3天内到幼儿园报到。对迟到1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15个工作日,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待遇与保障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3年书面劳动合同,并由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按《乐清市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劳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
(一)已取得乐清市雇员制(劳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聘用资格的对象不得再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
(三)整个招聘过程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乐清教育局网网址:http://www.yqer.cn
监督电话: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62529901
(四)本公告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劳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择园方案
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劳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择园方案
一、各面试小组分别按综合成绩确定名次,并从高到低确定择园初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通告所述办法确定名次。
二、市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开园情况公布岗位需求。
三、择园。
(一)择园次序先考虑名次,再考虑各自抽签。
即:各组第1名先进行抽签确定择园次序。按择园优先次序,由次序排前的考生先在公布的岗位中选择1个岗位,某岗位一经选择即锁定,其他人不得再行选择。择园次序次者再在剩余的岗位中选择1个岗位,依次类推直至全部各组第1名选择完毕。各组第2名再进行抽签确定择园次序。按择园优先次序,在第1名择园后剩下的岗位中进行选择。各组其余名次依此方法类推,直至择园完毕。
(二)出现递补时的择园处理。
择园前出现放弃资格的,均按各组原名次参加择园。按各组取8名的情况举例:
举例1:某组第1名放弃资格,该组第1名直接空缺,该组成绩最高的,按原名次(即第2名)与其他各组第2名参加择园优先次序抽签,同时,该组第9名替补进入择园,按第9名进行择园。
举例2:某组第1名、第2名均放弃资格的,则该组第3名仍按原名次与其他各组第3名进行择园优先次序抽签,同时,该组第9、第10名进入递补,其他组第9名不跨组占用本组第10名的递补资格,递补的第9、10名考生仍按第9、10名的原名次参与择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