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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南浔区2022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招聘教师41名(其中,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26名),具体见附件1《南浔区2022年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分布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0、2021、2022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方向,户籍不限。
第二类:本科为36所A类“双一流”高校(具体见附件2)的2020、2021、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户籍不限。
第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2020、2021、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浙江省户籍(以2022年3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2届毕业生可放宽到浙江省生源。
三、招聘对象条件
以上招聘对象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招聘对象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第三类招聘对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其中一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书写清晰美观,且体检符合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基本对口,具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申报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分院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产党员);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三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次数均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
3.本科学习期间担任过校、分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校团委委员、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团委委员、各部正部长)连续1年及以上;
4.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或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5.本科学习期间个人参加与招聘岗位对应的由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协会)组织的专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前八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学段学科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提示:
(1)扫描“教师招聘二维码”,必须关注“人才来了码”公众号,以便接收初审意见及相关通知等。
(2)扫描“教师招聘二维码”,进入“南浔区2022年招聘优秀教育人才”首页,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按“点击报名”进入信息填报界面,必须正确填报应聘学段学科、个人信息等,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签字确认后“提交”。
(3)填报后,请随时留意初审建议,一旦审核通过不能修改。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语文、数学紧缺急需岗位,可放宽到1:2比例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二)远程面谈
初审通过者,发给《面谈邀请函》,组织远程面谈。面谈要求和时间具体见《邀请函》。面谈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谈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面谈情况,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邀请函》。
(三)现场资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1)《报名表》(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远程面谈通过后可自动生成,请打印后签字);
(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须复印)、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相应的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6)符合“资格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聘书等材料(第三类招聘对象需提供)。
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区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各交1份复印件)。资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南浔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面试
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邀请函》,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告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确定为本次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南浔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选岗及聘用
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的毕业生于2022年8月正式报到,报到时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职后由招聘学校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见习期,办理入编手续。见习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聘用人员按照《南浔区人才购房房票奖励实施办法》执行购房奖励,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15万元。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等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0572-3023575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23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