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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沙县区等县(市、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2〕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63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高中语文教师岗位(01职位)2名;
(二)高中数学教师岗位(02职位)2名;
(三)高中英语教师岗位(03职位)2名;
(四)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岗位(04职位)1名;
(五)高中历史教师岗位(05职位)1名;
(六)高中地理教师岗位(06职位)1名;
(七)高中物理教师岗位(07职位)1名;
(八)高中体育教师岗位(08职位)3名;
(九)高中日语教师岗位(09职位)1名;
(十)初中语文教师岗位(10职位)3名;
(十一)初中数学教师岗位(11职位)5名;
(十二)初中英语教师岗位(12职位)3名;
(十三)初中历史教师岗位(13职位)1名;
(十四)初中地理教师岗位(14职位)2名;
(十五)初中物理教师岗位(15职位)2名;
(十六)初中化学教师岗位(16职位)1名;
(十七)初中生物教师岗位(17职位)1名;
(十八)初中体育教师岗位(18职位)2名;
(十九)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9职位)2名;
(二十)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20职位)1名;
(二十一)初中音乐教师岗位(21职位)1名;
(二十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22职位)7名;
(二十三)小学数学教师岗位(23职位)3名;
(二十四)小学英语教师岗位(24职位)4名;
(二十五)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5职位)2名;
(二十六)小学美术教师岗位(26职位)1名;
(二十七)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27职位)1名;
(二十八)小学科学教师岗位(28职位)1名;
(二十九)幼儿园教师岗位(29职位)6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之间出生);幼儿园教师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之间出生);
6.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2022年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2.报考高中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科目类别为:中学英语,只进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报考时需在备注栏上注明类别,如:高中日语教师(09职位)。
3.在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中,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准予报考。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4.此次考试聘用教师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政策法规”栏目)查阅。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2022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可延至2022年7月31日);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承诺书》(附件2),2022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福建省在编教师;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协审、公示和聘用。
(一)时间安排
(1)3月25日8:00--31日17:30,应聘人员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个人真实准确信息;同时大田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审结果为准。
(2)4月30日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考虑疫情因素,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本次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
(3)5月2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卷面成绩。
(4)5月下旬--6月,初定开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具体事项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通知。
(5)6月底,发布补充招聘岗位。
(6)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工作。
(二)笔试成绩计算和排序
(1)笔试成绩等于笔试卷面成绩加上加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2022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成绩60分。
(3)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均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笔试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与卷面成绩相加)政策。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教师招聘笔试结束后至5月10日前(正常上班时间)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具体提交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决定,请考生在此期间主动与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98-722265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公示公告。
(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数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属2022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毕业证明、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但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相关材料。(具体提交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1.面试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凡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弃权,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弃权面试产生的空缺岗位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线。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分值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进行成绩评定(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1.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相加计算总成绩。
2.考生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采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和协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若因体检或协审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总成绩、体检、协审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经审核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用人单位与聘用者自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拟聘考生对应其所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大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尚有空缺岗位的,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空缺岗位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按照第一轮程序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三)因考生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本次招聘新任教师给予按时入编,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县财政统一核拨。
(五)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人大、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编制和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8-7263139(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方案由大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查阅。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或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咨询电话:0598-7222650(大田县教育局人事股)。
1.2022年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大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