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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中共德清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2号)等精神,现就2021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7届至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
2.2017届至2021届全日制“985”“21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
3.2017届至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含提前录取的第一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2017年至2021年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
上述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17届至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985”“21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研究生,“985”“21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对普通话证书暂不作要求。
3.报考人员须浙江户籍(以2021年9月17日户籍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
1.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11:00。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投递方式:
报考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研究生需提供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是第一批录取且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PDF格式打包发至牵头学校邮箱(德清县春晖小学,汤老师,联系电话:13867260437,邮箱:944839140@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学科+姓名”。
3.报考人员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或按所学专业(与附件1中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牵头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告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可采用面谈、笔试、微型课等方式。面试时间:9月24日8:00。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推荐局面试。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备案。
根据面试成绩原则上按1:2的比例(招聘岗位数在4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局面试人员名单,若以1:1推荐或不推荐的,学校须提交书面推荐情况说明。
(四)县教育局面试
学校推荐局面试人员,凭签有“同意推荐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于9月25日参加局面试。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60分,答辩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确定后,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学科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并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
四、其他事项
1.牵头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学校面试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关,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2.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3.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