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是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坚持学科急需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新招聘的教师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新招聘的教师采取定向定岗择优录取的原则,一经录取,在农村服务期限必须为五年;
(二)专业及学历要求:(1)高中教师必须是原始一本及以上学历;(2)初中教师必须是原始本科及以上学历;(3)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4)幼儿教师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必须为学前和幼教专业;(5)所有招聘的教师都应为全日制学校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人员,并且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三) 户籍范围及年龄:(1)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教师为滦平县户籍。(2)高中教师户籍不限。(3)年龄: 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滦平县户籍:(1)2011年1月1日前取得滦平县户籍。
(2)升学前系滦平县户籍(不含西地乡和陈栅子乡)。
(3)其它涉及有关滦平县户籍的问题,由滦平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四)滦平县特岗教师不参加此次教师招聘。本着逐年逐步解决的原则,今年安排90名特岗教师入编,具体入编考试考核工作另行安排。
(五)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政记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或除名的。
三、招聘名额及学科岗位设置
1.招聘名额:150人
2.学科岗位设置:高中招聘9名;初中16名(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2名,物理3名,化学2名,历史1名,美术1名);小学92名(语文31名,数学28名,英语16名,体育5名,音乐6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2名);幼儿教师33名(各校具体需求情况见附表)
3.所报学科报考人数与学科岗位设置人数相等或小于时,取消该学科招聘。
四、宣传报名与资格审查
1. 2011年8月15日、16日,县教体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张贴宣传品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11年8月17日至19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在教体局四楼会议室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两张,经县教体局、人社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准许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内容
分为笔试和测试两部分,各为100分。笔试和测试均聘请专家组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价标准。
2、考试范围
(1)笔试范围:所报学段相应学科知识。监考、阅卷工作由专家组完成。登统工作由考务办公室完成。
(2)测试范围:学前为大中小班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初中为八年级教材。测试方法,采取说课形式或技能演练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
2011年8月21日至24日。笔试时间2011年8月21日上午9:00--10:30;测试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至24日
4、考试地点:滦平三中。
六、录用
1.录取方法
按笔试和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顺延。
3.聘用审批
(1)体检合格者由县教体局审核,审核后公示三天。公示合格者,由县教体局统一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签定聘任试用合同,人事关系统一放县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2)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