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资格初审、复审,资格初审在报名后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12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均在校园网上专门通知,不逐一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网上公布信息,并参照学院以前发布的面试通知精神,提前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学院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5-9人。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面试以试讲为主答辩为辅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随后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前将由学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和疫情防控专项审核查验。
面试、体检考察时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及考生注意事项,学院将按照山西省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专门进行部署安排,并通知考生共同遵守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工程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以及本人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相关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薪酬福利待遇
按照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任务按月发放工资,考核合格,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的本科毕业生应发工资年约6万元以上(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取暖费等)。学院提供单身住宿。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聘用人员到岗后经本人申请,学院帮助申报有关待遇。
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假、产假等。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可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规定与学院同类人员一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与认定,执行学院相关规定。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评奖评优等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同时,学院按国家、山西省和阳泉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本人应承担的部分从本人的工资中扣缴。
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关系委托阳泉市人才市场管理。
六、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学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学院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353-2396571,13643670222
监督电话:0353-239652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网址:http://www.sxit.edu.cn/
电子邮箱:sxitrsc@163.com
附件:1.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
2.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