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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就赴相关高校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具有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2022年本科毕业生。
本次计划招聘25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5.志愿在阜宁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招聘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国(境)内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
在“中国阜宁”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在东北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山西师范大学等地设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到现场报考人员应遵守当地防疫规定,进出校园积极配合测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合格证明。
(4)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2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报名表、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及考试安排如下:
3.资格审核
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本科生岗位设1:3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科生岗位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研究生岗位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本科生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具体岗位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现场签订初步协议。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5.体检
体检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6.考察
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7.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阜宁”网站或“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8.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寄送至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4室(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6号,邮编224400)。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阜宁县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阜宁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7731805。
五、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阜宁县教育局0515-87737203、0515-87737202,阜宁县人社局0515-87386412。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下半年阜宁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