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20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500名】
欢迎加入盐城教师招聘群:708949048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2020年滨海县教育系统校园招聘计划500名。招聘的范围对象是:2020届和2019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0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0年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9届毕业生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6.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7.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信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本次招聘在相关高校分别设考点,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就近考点现场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2020年首批校园招聘拟定于2019年12月下旬赴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设点实施招聘,各考点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待后在滨海县政府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公布。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3.资格审查。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本科生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