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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由中共大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大方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大方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进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定向招聘大方县内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止2021年12月9日在大方县内累计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以上三类人员(不含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海湖新区管理区域内的以上人员)。
(五)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大方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一是指本县生源在学校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是指在大方县内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名,2022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2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1年12月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四)截至2021年12月9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五)截至2021年12月9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截至2021年12月9日仍在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12月9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大方县杜鹃大道北段)。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视为本人亲自报名,代报人须持有考生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并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5.报名所需资料
(1)《大方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考生自行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与报名)。
(3)定向招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大方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需出具退伍证。
(4)定向招聘大方县内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位的,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和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服务证明1份;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7)为做好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前来现场报名的考生需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或健康码,排队时需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7天之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等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考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至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下午17:30。
3.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