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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弥勒市第一中学、弥勒市第二中学、弥勒市第五中学、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决定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弥勒市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习经历不间断)的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失信记录;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市人大、市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拟到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进行校园现场招聘。招聘工作组在招聘时间范围内优先选择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如在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招聘时间靠后的学校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招聘会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在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和参加校园大型招聘会,具体招聘岗位、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会承办单位、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报名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和复印件、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为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在就业协议书补充条款中书面承诺于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2.报名资格审核。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考试在当场招聘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1.考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保密和回避原则;坚持专业性、实用性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即现场抽题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等。
3.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开考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弥勒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经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