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报名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没有通过审核的人员,工作人员会以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下午3:00)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韶关市技师学院(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338号综合楼222室)(联系电话:0751-8127385)。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9:0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于12月29日后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韶关市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ggaoji.com/)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上午8:00分开始(具体以网上正式公布《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地点:韶关市技师学院,请考生留意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技师学院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1月10日后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诚信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一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到现场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六、薪酬待遇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韶关市技师学院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七、其他说明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从聘期起2年内没有取得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五)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751-8127385、8606191
监督及投诉电话:0751-8728069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受市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韶关市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