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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13人,其中,小学语文教师8人、小学数学教师5人。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并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非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含往届)毕业外的,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教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对口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时间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时间。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8:30至11月19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查询我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网络初审。
对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考生报名时,须按岗位具体要求,在系统提交上传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各1份,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考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需提供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复印件;
(3)《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打印,须本人签名);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
(5)考生健康卡和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名);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请考生随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情况,如有提示要补充报名材料的,需于11月22日下午5点前完成补充,逾期视为报名审核不通过。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
3.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验证,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专业设置。
8.浈江区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上午9点至11点(如因疫情防控情况影响,将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