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盐津县教育局2011年公开选聘县直学校教师方案
根据《盐津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县直学校的实际,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公开选聘县直学校教师,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县外报考的教师经考核优先选聘。
(二)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选聘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幼儿园教师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可适当放宽;
4、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
5、有至少两年以上教学经验;
6、选聘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三、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选聘教师20名,后勤管理人员7名。其中:盐津一中专业教师6名,后勤人员4名;盐津二中专业教师4名,后勤3人;黄葛槽小学专业教师2名;盐津 县幼儿园专业教师2名;育苗幼儿园专业教师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盐津县教育局2011年公开选聘县直学校教师岗位设置表》。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在县监察局、人事局的监督下,由教育局组织,各校具体实施。
1、发布选聘信息
通过县教育局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选聘信息。
2、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6——18日。报名者持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到各设岗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各校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照选聘条件,逐一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程序。
4、组织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命题、试卷制作、考场设置、制作准考证、组织考试、阅卷、登分、复分、提供考生成绩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教育局提供笔试成绩给各设岗学校后,由各校公布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勤人员不参与笔试。
5、组织面试
教师面试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办法程序由各设岗学校制作,并向社会公布和通知面试人员,同时报县教育局;后勤管理人员采取提问方式进行面试。
(1)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面试具体时间以各设岗学校公布的面试时间为准。
(2)笔试考点设在盐津一中,每个考场不得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座,各考场必须由两名教师负责监考。面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学校,同类学校可以合并进行。
(3)笔试考试内容范围:笔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①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按照所设岗位的专业要求设置(占60%)。
②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专业学科教法技能(占20%)、教育学(占10%)、教育心理学(占10%)。
③考试范围以所设岗位的现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为参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盐津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方可领取。
6、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1)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考生最后成绩为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需学科人数以1:1的比例进行考察。
(2)总成绩出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主,若都相同由各设岗学校组织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
(3)成绩合格,经所在学校同意,予以选聘。不合格者,可取消该岗位。
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学校考核合格,报经政府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2011年县直学校选聘岗位设置表 |
2011县直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 |
盐津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