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2011年招聘(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宜政办发〔2008〕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迎江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教育强区建设,优化教师队伍人才结构,经市人社部门批准,拟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共16名。其中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体育2名,小学美术2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幼儿教师4名。
三、招聘(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及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
(2)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3)具有特殊技能的急需紧缺专业(指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人才,个人专项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举办的现场专业技能比赛一等奖者。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本区在职在编教师。
四、招聘(引进)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达到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上,直接确定面试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于2011年8月13日至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持本人简介、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能证明符合招聘必备条件的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到迎江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报名。报名后,由迎江区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个别紧缺专业岗位,经区优秀教育人才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比例为1:1进入面试的,面试的平均分数须达到70分以上,且经评委集体讨论提出同意聘用意见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8月20日8:30至17:00在迎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本次招聘(引进)只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模拟上课和答辩(音、体、美、信息技术、幼教学科举行专业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进行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模拟上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进行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面试的,模拟上课占40分,专业技能面试占60分。面试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专业技能面试时间为20分钟,成绩现场公布。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40分钟做准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合格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小学语文、数学以应聘人员的模拟上课成绩为依据,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将在迎江区政府信息网、迎江党建网、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迎江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迎江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按合格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迎江区政府信息网、迎江党建网、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迎江教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调动的证明),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优先安排在城区缺编学校任教,由迎江区教育局负责安排。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56-8760932 (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6-5426221 (迎江区教育局)
2、监督电话:0556—5866378(迎江区监察局)
3、查询网站:迎江区政府信息网、迎江党建网、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迎江教育网。
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迎江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