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部分教师进城任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在农村学校任教,符合进城选聘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2.人事关系在农村,在县城学校任教的中小学教师;
3.2008年至2010年招聘的,2010年已调配到梅中的初中教师;
4.今年7月新录用的学历为本科的中小学教师中,招聘总成绩为第二名及以后名次的教师。
(以上2.3.4类选聘对象,不受选聘资格条件(一)中2、3、4条的限制)。
二、资格条件:
(一)教师进城任教选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效果较明显。
3.小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近两年任教学科一致(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参加语文学科选调的,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中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与报考学科相一致(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4.(1)近两学年度考核称职(小学教师2010学年度考核成绩位居全校考核人数前60%范围内);(2)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农村任教(实际任教年限)满三年(平调人员在新任学校工作满三年),并有一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3)小学除语文、数学学科以外的其它学科,农村任教(实际任教年限)满二年(小学平调人员在新任学校工作满三年)。
5.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进城选聘:
1.2008年8月以来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或有参与赌博等有损师德形象行为者。
2.2008年8月以来在教师进城考试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活动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选聘职数:
小学语文10人,小学数学4人,小学英语2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2人,小学体育5人。
初中语文7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英语5人,初中科学4人,初中社会1人。
三、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教学业绩和考察加分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由教育局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
四、选聘程序与内容:
(一)县教育局统一公布选聘职数、资格条件、办法与程序。
(二)笔试:凡要求进城选调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统一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理论考试(已经参加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者,需重新参加笔试,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根据学科选聘职数,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职数)。笔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其中体育学科免笔试,参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成绩占总分的40%(其中音乐学科占总分的30%)。
(四)教学业绩: 按2009学年和2010学年监控考试T综合总分的平均值计算成绩(任教多班级者,取其平均分),成绩占总分的30%(其中体育、音乐学科不计教学业绩分数)。
(五)技能:体育学科技能测试占总分的50%,音乐学科技能测试占总分的40%。
(六)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考核、综合先进、教科研和教龄等方面,其成绩占总分的10%。
考察内容(满分为10分):
1.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0.5分(最高加1分)。(同一年被评为县级先进的,县级先进不同时加分)
2.综合性先进与荣誉称号(同一年份不累计加分,取其单项最高分):
获市、县级综合性先进分别加1.5、0.5分;评为市教坛新秀加1.5分;市教坛新苗、县教坛新秀分别加1分;县教坛新苗加0.8分(最高加3分);
3.教科研类(除课题以外的获奖必须与选调学科相一致):
(1)2008年8月以来由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统一组织评选的优质课,获市、县级奖分别加2、1分(最高加2分)。
(2)2008年8月以来教学论文获省、市、县级奖,分别加1.8、1.2、08分;课题获省、市、县级奖分别加2、1.5、1分(最高加2分)。
(具体获奖等级与课题参与情况计分参照职称评定计算办法)
4.其它类加分:
农村实际任教年限:每满一年得0.2分,满分为2分。
五、确定对象:县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教学业绩和考察加分等项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城对象,公布名单。
六、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笔试时间:2011年8月21日上午8:30—10:30;面试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7:00开始。笔试、面试地点:云和县江滨实验小学。
七、收费标准:
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云和县教育局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