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幼儿园工作人员。
一、考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及人数
丰都县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1名
三、考调范围
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未受过党政纪处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为二级甲等;
5、身体健康。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填写《丰都县公开考调机关幼儿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有关单位关于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5:30到县人力社保局九楼会议室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后报名。
2、拟考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调。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2年12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5:30在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其分值共为100分。
(三)面试
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时张榜公布。
面试比例为1:2。参加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比例,取消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下同)。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审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行考核。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通过丰都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并完善聘用合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及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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