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做考试前准备,遵守纪律,不准高声喧哗。
(七)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时仅向专家考评组报告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考生自身的相关信息。
九、面试监督及纪律
(一)面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如有需要回避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考生凭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进入考区(不允许有陪同人员),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面试前不得离开候考室,确需外出,应有监督人员陪同,面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的人员入龙前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参加面试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核酸检测阴性者可参加面试。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相关考生要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主动向龙陵县教育体育局报备。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者,不得参加面试。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不能到面试地点的、面试前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前,参加面试的人员应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面试点参加面试。体温异常(>37.3℃)由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参加面试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供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经询问参加面试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参加面试人员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参加面试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4.“健康码”为红码的参加面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点。
5.其余情况参加面试人员,需配合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四)对面试前或面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面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隔离面试考场。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五)面试时,所有工作人员及全体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按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二)若非面试组织单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申领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照龙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持有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人员,可正常参加面试。
(四)参加面试考生自行携带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前往考点,在考点内等待面试过程中佩戴好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面试当天,考生入场前对其进行体温检测、查验两码;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需提供身份证,凭证进入。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