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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隆阳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共设11个岗位,选调64人(城区中小学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区内选调。
1.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业绩条件:(以下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报考)
(1)上一年绩效考核分达到所在学校(以中心学校或中学为单位)排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
(2)所教学科区级及以上统考成绩综合考核排位(以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综合考核排位或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综合考核排位为准)小学在该学科全区平均值以上且在本乡镇(街道)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中学在全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
3.服务年限:在乡镇服务年限必须满整5年(报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天,参加工作时间以起薪时间起算);
4.教师资格证条件:有选调学科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初中: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及以上;小学: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及以上);
5.履职考核要求: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二)区外选调。
1.年龄及学历条件: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初始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初级职称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初始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坊坊主年龄条件可放宽3周岁(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业绩条件:所教学科目县(市、区)级及以上统考成(以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为准)小学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在本乡镇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中学在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
3.教师资格证条件:有选调学科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初中: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及以上;小学: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及以上);
4.履职考核要求: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公开选调各个环节中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公开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公告
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隆阳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地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联系方式:0875-2160711
3.报名相关要求
在职公办教师中符合条件人员实行自愿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选调岗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隆阳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最高学历证明(区外报名人员需提供初始学历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相关要求:
(1)区内选调人员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统一报名(一人一个档案袋),不受理个人报名。请各学校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并填写附件3,同时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所有原件由各学校审验,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审核日期等信息;报名时只上交复印件);
(2)区外选调人员实行个人报名(一人一个档案袋),报名时还需提供纪检部门开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未能提供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2021年8月4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就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教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查廉政情况。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1年8月6日8:30至17:00
地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五)考试
时间:2021年8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试成绩以参加选调人员平时教学成绩考核得分和现场笔试得分组成,总分110分(平时教学成绩考核满分10分,现场笔试满分100分)。
2.现场笔试: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相关保密程序组织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实行集中闭卷考试。
3.试卷内容:按《课程标准》分学段、学科设计,现场笔试单科试卷内容按教师素养占比30%,学科素养占比70%,满分100分。
4.平时教学成绩考核得分
(1)区内选调人员以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综合考核排位成绩或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综合考核排位成绩较高的一次进行平时成绩考核加分;区外选调人员以2021年春季学期县(市、区)期末统测成绩参照隆阳区比例加分。
(2)所有参加选调人员报考学科与所教学科统考学科一致方可加分,不一致则不加分。
(3)隆阳区参加选调小学岗位的人员取县(市、区)期末统测成绩全县(市、区)排名前100名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加分。第一名至第十名加10分,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加9分,以下依次以10名为单位递减1分类推;参加选调初中岗位的人员取县(市、区)期末统测成绩全县(市、区)排名前50名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加分,第一名至第五名加10分,第六名至第十名加9分,以下依次以5名为单位递减1分类推。平时成绩考核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小学第一百零一名及以后、初中第五十一名及以后的选调人员,平时成绩考核得零分)。
(4)隆阳区参加小学岗位、初中岗位选调的高中教师。高三年级教师2021年所教学科高考成绩达到全区高考该学科成绩平均分以上,每高于平均成绩1分得1分,最高得10分,低于平均成绩不得分;高一、高二年级教师2021年所教学科市监测成绩达到全区监测该学科成绩平均分以上,每高于平均成绩1分得1分,最高得10分,低于平均成绩不得分。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按每个选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考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以现场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现场笔试、平时教学成绩考核得分都相同的考生由设岗单位综合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2.体检。对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春晓小区218号,九天家私斜对面,力宏酒店往上100米左右)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3.公示、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及选调工作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申领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持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应立即开展排查并按要求纳入管理;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出示疫苗接种记录进行核验(确因身体健康状况无法接种的,需由辖区接种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未能出示疫苗接种记录(或相关证明)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进行体温检测,请考生在考点入口等候检测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排队进行检测,不能吵嚷、打闹,影响检测入场。检测体温前,考生应当注意防晒、防暑,避免体温过高,不能顺利通过体温检测通道。
(四)考生自备医用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口罩。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公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请查疑。
(四)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本公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2160711;0875-2122934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