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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安局转发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21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2019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25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8:30至16:30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业教育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5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条件的人员,在正式聘用后可享受《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月工作补贴、住房保障等待遇。
未列入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但属于学校紧缺急需医药类人才享受学校引才补贴。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应聘的人员入保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核酸检测阴性者可参加应聘。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参加应聘的人员,需提供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参加应聘。相关考生要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主动向保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备。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者,不得参加应聘。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应聘当天不能到达应聘的、应聘当天前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应聘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应聘点。
考生进入报名的和面试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应聘点参加应聘。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面试点,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应聘场所。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应聘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应聘场所,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应聘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5.其余情况考生,需配合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排查。
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212956
邮箱:bszyzrsc@163.com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