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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市直教育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7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泰州所辖各市(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8月7日09:00至8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8月7日09:00至8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8月7日09:00至8月11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8月7日09:00至8月1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8月7日09:00至8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6999831。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泰州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电子报名材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泰州市教育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23-86999831)。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2021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④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其他证明材料。
⑤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如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未就业的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其他证明材料。
⑥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其他证明材料。
(3)泰州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泰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泰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泰州教育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8月14日09∶00-12∶00。
(6)未进行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州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8)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试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附件5)。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23-86999831)联系。
(三)笔试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7日在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