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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县城局直学校教师专业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经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选调部分优秀乡村教师到局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昌宁一中7个:语文岗1个、数学岗1个、英语岗1个、物理岗1个、化学岗1个、思想政治岗1个、美术岗1个。
(二)昌宁二中7个:物理岗2个、化学岗1个、思想政治岗1个、历史岗1个、地理岗1个、美术岗1。
(三)昌宁特殊教育学校7个:生活语文岗2个、生活数学岗2个、特殊教育专业岗3个。
(四)昌宁第一示范小学7个:语文岗3个、数学岗3个、科学岗1个。
(五)昌宁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2个:语文岗1个、数学岗1个。
二、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在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乡村学校(含柯街中学和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教师。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守纪律、讲规矩,师德好、师风正,业内认可度高。
(二)工作年限。须在中小学任教满5年(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及以上。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教师、大学生志愿者支教教师服务期可计算为任教年限。
(三)学历专业。报考高中岗位的初中教师须是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对应专业毕业,其中985、211高校全日制毕业的教师可放宽至非师范类;报考高中岗位的小学教师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一本对应专业毕业,其中985、211高校全日制毕业的教师可放宽至非师范类;报考其它岗位的教师须是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岗位学科任教经历。
(四)考核结果运用。近4年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评议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职业资格。报考教师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特殊教育专业岗位的教师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手语、盲文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合格证。
(六)岗位聘用。报考教师自愿承担因教师资格证不匹配或职称岗位数额限制带来的高评低聘风险。其中,报考昌宁第一示范小学的教师只能聘用到一级教师及以下岗位。
四、选调方式
(一)高中岗位。教学业绩量化(30%)、专业闭卷笔试(30%),现场展示(说课、试讲、借班上课等)(40%),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卷面分的60%。按教学业绩和笔试成绩之和高到低以岗位数1:2确定现场展示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按1:1组织现场展示,现场展示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按三项综合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现场展示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小学岗位。教学业绩量化(50%)、专业闭卷笔试(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特教岗位。专业闭卷笔试(60%)、现场展示(说课、试讲、借班上课等)(4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数1:2确定现场展示人员,达不到说课比例的可按1:1组织现场展示,现场展示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按笔试和现场展示综合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现场展示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相关说明。所有岗位专业闭卷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2021年8月4日,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昌宁教育微信平台发布选调通告。
(二)组织报名。2021年8月6日至8月9日,由各乡镇中学、中心完小组织报名(报名表到各中小学领取),学校组成工作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如实提供近两年教学业绩数据。8月9日下午5点前各学校将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近两年任课信息表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复审。2021年8月10日,县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业绩量化。2021年8月11日,由县教育体育局组成教学业绩量化组对报考教师近两年的教学业绩进行量化打分,并公布教学业绩得分。
(五)组织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昌宁县第一中学;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六)现场展示。用人学校在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教学能力测试。展示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课题临时抽取。
(七)考察审查。由用人学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任教学校进行综合考察;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审查。
(八)拟调公示。2021年8月25日,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昌宁教育微信平台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选调教师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每名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多岗报考者取消选调报考资格。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教师不得报考;存在师德师风、违纪违法问题或有不良反应正在调查处理的教师不得报考。
(四)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7130700,0875-7130264。
监督举报电话: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5-7130892;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信访接待室:0875-7130786;业务咨询电话(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5-7130700。
附件:1.昌宁县2021年局直学校紧缺岗位教师选调教学业绩量化办法.docx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