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11年城镇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招考方案
为解决县城学校教师缺额问题,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城镇部分高中、初中、小学面向农村学校公开招考相关学科教师,根据《中共永顺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的规定》(永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如下招考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2011年城镇高中、初中、小学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全 智
副 组 长:梁玉平
成 员:向 琳 汪开洪 王正光 胡安泽 吴若芳 张连文 张中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教育局政工股,覃冬历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考具体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招考计划
二中高中3人:数学2人,生物1人。
实验学校9人:其中语文1人、政治1人、物理1人、历史2人、生物2人、地理2人。
灵溪中学7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2人、历史1人、生物1人。
灵溪一小数学1人。
灵溪二小4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信息技术1人。
灵溪三小7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1人。
连洞小学7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1人、音乐1人。
四、招考条件及对象
1、政治思想好,近三年内年终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永顺县农村(即灵溪镇以外)学校在职教师。
2、参加工作5年以上(从2006年9月1日前正式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没有正式招聘前人事代理计算的工作年限不计其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月以后出生)。
3、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业对口。
4、初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业对口或现从教专业对口。
5、小学教师中专及以上学历,英语、信息技术、音乐教师毕业证专业对口或现从教专业对口,语文、数学教师从事小学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
五、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11日下午18点
2、报名地点:永顺县教育局五楼政工股(联系电话:5222320)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示的近三年年终考核结论证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证明、现从教专业证明、学校工作时间证明和优惠加分的相关证件及文件,以及一寸免冠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4、报名要求: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二中高中教师除外)。
5、报名收费:100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1年8月14日上午9点—11点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8月13日下午3点至6点到县教育局五楼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3、总分110分。其中笔试成绩100分,优惠加分10分。优惠加分仅限于5年(2006年9月至2011年7月)来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质量检测中获“教学能手”和“优秀班主任”称号的,一次加5分,一次以上的每多一次累计加1分,优惠加分不超过10分。总分相同,按优惠加分多少优先录取,若实考分与优惠加分相同,则加试该科专业知识,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加试总分为100分。
4、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1:5的比例方能开考,比例达到1:2以上不足1:5时,是否开考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录取办法:
填报二中高中学科岗位的教师可填报2个志愿,二中高中志愿为第一志愿,首先录取二中高中教师,然后再录取其他初中、小学教师。将二中高中作为第一志愿未被二中高中录取,若第二志愿填报了其他初中、小学的教师,其第二志愿同只填报其他初中、小学志愿的教师录取办法同等对待。
永顺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