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县高中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报州人社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教师1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古丈籍应往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211”、“985”工程院校以及全国重点音、体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有犯罪前科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古丈县中小学校在编人员。
三、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 发布招聘信息
古丈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zx.gov.cn)
古丈县第一中学网站()www.gzxyz.com
古丈电视台等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7月16日17时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古丈县第一中学办公室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后发送至gzyzxzbgs@163.com,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可到古丈县第一中学网站、古丈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是否招聘,由招聘单位报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商定。未开考或招聘未满计划数的岗位,剩余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开考前一周内到古丈县第一中学办公室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试教程序。硕士以上研究生;就读于“211”、“985”工程院校及全国重点音、体院校(见附件三)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考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生笔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教程序。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与免笔试人员一起参加试教。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试教对象。笔试总成绩不直接带入试教。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试教。试教分写教案和试讲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写教案15分,试讲85分)。写教案:时间为1小时,应聘人员现场撰写纸质教案,教案内容为报考的相应学科,由招聘单位在各学科必修1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相同学科试教者均为同一课题,教材及参考书统一提供。试讲:为25分钟的课堂教学,抽签确定试讲顺序,试讲内容为教案写作内容。试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 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试教成绩相同的,则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选派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生个人档案、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具体查阅、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体检递补的方式递补考核。
七、聘用
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才能进入下个程序。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简章由古丈县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古丈县第一中学:0743-4727575
监督电话:
古丈县监察局:0743-4722308
古丈县教育局监察室:0743-4728084
古丈县第一中学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备注:1、“考生身份”栏填写“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2、“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栏为在职人员填写,其他人员不填。
3、 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按时间由远至近顺序填写,时间段必须先后衔接,不能出现空白段。
4、考生须保持通讯通畅,以便联系。否则,由考生本人承当相应的责任。
附件三:
全国重点音、体院校名单(共17所):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