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文)精神,对2012年秋季富阳市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均可在补报名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富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2.201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11月8-12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富阳市教育局。
补报名前已网上申报成功,可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阶段。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1.现场确认、初审。时间:11月14日,地点:富阳市教育局。
请申请人随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
②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研究生学历,需同时随带本科学历证书)。
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后,重新登录打印出已有个人信息的表格,装订时最后一页有文字的面朝外)。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相同照片两张粘贴在申请表内,另一张用固体胶粘贴一个角在其中一张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
④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见附件一,公办教师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其他申请者由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填写,并加盖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注意:加盖的印章为行政章,非党委印章)。
⑤体检表一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见附件二,申请其他层次教师资格见附件三,粘贴与网上上传相一致的照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并签名等五项内容)。
⑥申请人在所有复印件上须签名并写好日期(不要在纸张的边上,影响装订)
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初审时通知,一般在11月15—16日。
3.材料复审并接受申请。时间:11月22日,地点:富阳市教育局。上交初审时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表格(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4.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30日左右。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网“网上办事”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均用A4纸;
2.申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初审及材料受理方法同上。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若申请人在10月2日至10月9日已完成网上申报,由于《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问题未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再次进行确认和受理,不必网上重新申报。
4.申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国考人员的补报名时间请关注杭州教育城域网通告(网址:http://www.hzedu.net)。
富阳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26日
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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