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测试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但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10月27日下午进行测试,请考生于11点40分至12时带身份证准时到椒江二中三号教学楼1层八(15)班报到、抽签,逾期作自动放弃。
三、收费规定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9]46号文件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请各测试对象在报到时交给财务人员。
四、测试要求
测试形式为试讲。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要求掌握在20分钟以内,结束后须回答专家的提问;进入准备室时只准带教材;进入试讲教室时只准带教材和在准备室准备的材料,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测试时不得自我介绍县(市、区)、学校及个人姓名等信息;测试结束时须向评委上交准备的教案;违犯规定者将影响测试成绩。
联系人:阮老师(88224089)
椒江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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