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摸底名单公布及《准考证》办理
1、对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箱报送的材料,经初步审核,现将调查摸底符合报名登记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调查摸底名单》)。
2、领取《准考证》地点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件,按附件《调查摸底名单》中安排的时间办理领取《准考证》和缴纳费用手续,逾期自误。领取《准考证》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明珠广场旁原“教师之家”3楼307房。
3、遗漏和更改情况处理
公布统计名单遗漏、申报资格种类及申报专业学科有误的人员可于10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反馈发送到电子邮箱(65203037@163.com),工作人员将及时核对修改。符合条件者请直接于2012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到领取《准考证》地点办理有关手续,不另行通知。
4、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大学生,不属于本次调查摸底报名登记范围。
二、考试安排
考试分批进行,请考生按《准考证》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自误。部分已取得自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2013年才毕业的人员将安排在2013年3月23至24日进行。
三、延长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
经研究,现场确认时间从原定的11月20日截止延长至12月7日。
五、考试成绩公布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2天后将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公告栏和教育厅审批办网页(http://www.hizw.gov.cn/jyt)公布成绩。由于时间较紧,本次说课考试部分《合格成绩证明》发放延至12月初。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可根据公布的合格成绩进行认定,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才补充《合格成绩证明》材料归档,《合格成绩证明》领取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11月28日、12月6日。领取地点:海口市海秀路18号明珠广场旁原“教师之家”三楼307房。代领的,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六、考试方式
通过现场撰写说课稿、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现场撰写说课稿时间为60分钟,说课5分钟,答辩5分钟。综合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
七、考试内容
根据考场发放的考试题目选取1个课题,撰写所选取课题的第一课时内容。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答辩增加说、唱、跳等考试。
八、考试要求
1.考生须在开考前10分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证件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座后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电子通讯工具、手提电脑及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入场。
3.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
九、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1.取得合格毕业证书、普通话测试合格的申请人员必须在2012年11月8日至1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栏下方,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报人网报入口”,仔细阅读登录、注册、安全等相关提示及注意事项,做好网上报名。报初中、小学、幼儿园资格的请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市县(区)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说课考试合格后2012年12月7日前到申请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2.未取得合格毕业证书的人员待取得毕业证书后201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
附件:《调查摸底名单.rar》
海南省教育厅审批办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