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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招聘对象
2021届高校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报考岗位分别竞聘。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党群服务大厅)。
(三)资格初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资料》(附件5)。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通知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四)面向2021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7: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说课,测试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