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璧山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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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璧山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学历等要求
1.年龄要求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院校或学历要求
考生须具体以下条件之一方能报考:
(1)2021届高校毕业生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2)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且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1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毕业专业报名,并凭所在院校(系)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明材料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有效证明材料(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和报名须知(附件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现场宣介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6日9:00—12:00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开展招聘宣介活动,欢迎到场咨询了解。
(二)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0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7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rsj.bishan.gov.cn/ExtendService_PerE_UserLogin.as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面试前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后,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3日9:00起至12月5日9:00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岗位1—4、岗位7—8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以及岗位5—6、岗位9—11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基本功测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